應該沒事,不用怕。之前我開車被警察抓到,然後也是去警署打指紋,拍照,嚇死我了!但是後來諮詢律師才知道,這個是英聯邦國家的paper work,只是一個記錄而已,所以打指紋拍照還好。後來上法庭,法官也是問你認不認罪,我當時認罪,就罰錢而已,而且法官會當場告訴你,這個有沒有Record, 當時我只是交通問題,所以沒有record. 所以後來我有去警署把我的指紋跟照片拿回來!至於法律問題跟上法庭的問題,可以去找legal aid諮詢一下,不要錢的,是政府的法律援助顧問,因為我之前住南區,所以我去了最近的Inala,那邊有一個office。不要怕,把事實講清楚,做錯的事情承認了,但是我們該有的權益也要維護住!!!祝你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