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者 发表于 2020-1-16 10:39 所以只能爆爆料出出这口恶气了 |
有道理 但是有些误导人的地方 关于个人房屋租赁矛盾 这是民事纠纷 首先警察是不管的 除非出现暴力威胁或者刑事案件 如果只是你觉得对方个头高大而害怕 但是对方没有实际的人身暴力威胁的话 警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去介入的 再就是跟人种无关 和你的英语关系更大 Fair trading也关系不大 更多是处理商家和顾客之间的纠纷的,你所说的tribunal是一种法庭模式 全称small claim tribunal可以自己代表自己出庭 不用聘请律师 一般用来处理小金额金融纠纷. 如果楼主本人不打算打官司也没啥必要, 最直接的还是RTA 但是如果对方没有在RTA注册 他们的支付权限也很有限 加上澳洲这边的工作效率 以及个案的各种因素这种投诉也很有可能不了了之。 |
你有不懂,可以直接回复,这两天我会密切关注这个帖子。 |
我就想问,你都敢在这里发帖,为什么不敢直接报警?在这里发这些废话能有什么用?教教你,首先报警告他恐吓威胁,有暴力倾向,担心有危险,请警察过来调解。之后和警察举报他乱收地毯清洁费让警察当面调解,统计每次清理地毯每个人花了多少钱,总共多少钱,清理的发票在哪,如果提供不出,当场退钱。如果警察不管(亚洲人报警基本不可能不管),直接打电话给fair trading或者Tribunal告他。因为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2明文规定,包括口头协议在内的任何租约协议,只要交换了所需,都具有法律效应。且二房东拥有和房东一样的义务和权力,除了押金和房租,在租约期间,他没有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的权利。如果你是给的Cash,直接打电话给ATO,告他每周有房屋出租收入没有上报,偷税漏税,ATO马上会派人查。我上述的任何一个部门,在google都能找到电话,如果语言不通,可以找澳洲政府免费提供的同声传译服务,可以替你打给任何一个部门并帮你实时翻译。在澳洲玩死一个二房东分分钟的,慌个球。 |
二房东的房子就不要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