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ozyoyodotcom 联系邮箱 : [email protected] 开启辅助访问 | 开启辅助访问 DIY

本版置顶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留学类] 如果解决分数不满足移民120分

    [复制链接]

    877

    主题

    2440

    帖子

    10万

    积分

    元帅

    Rank: 48Rank: 48Rank: 48

    积分
    109985

    参谋勋章水区良民勋章小红花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Brlsbane 发表于 2008-9-1 19:44:32
    2565 0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澳洲移民打分主要是几个部分:职业分,年龄分,语言分,学历分,工作经验分以及部分加分(包括配偶加分,边远地区加分,社区语言加分等)。如果学生就读的是60分专业,同时在毕业后能考到雅思7.0(四个单项都是7.0,可以考G类),那么她们的移民打分就是60分(职业)+30分(年龄30岁以下)+25分(G类雅思7.0,各单项不低于7.0)+5分(澳洲学历)=120,也就是说在毕业后可以直接申请PR了。但是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并不多,更多的人要考到雅思7.0(四个单项都是7.0)是很困难的,那么她们的移民打分就是60分(职业)+30分(年龄30岁以下)+15分(G类雅思6.0,各单项不低于6.0)+5分(澳洲学历)=110分,离PASSMARK120分仅有一步之遥了,这样的话要达到移民要求有以下三个选择。

    第一,申请指定地区州政府担保签证(SUBCLASS 487)


    移民局给这些还不够条件申请PR的海外学生3年的临时签证,只要你在边远地区住2年,并且工作至少一年,满足这两个条件之后就可以直接转成PR(永久居住权)。

    所谓指定地区是指:新南威尔士州(除悉尼,纽卡索,中央海岸以及卧龙岗地区),昆士兰州(除大布里斯班区域以及黄金海岸地区),维多利亚州(除墨尔本城区),西澳大利亚州(除佩斯以及周边地区),整个塔斯马尼亚州,南澳洲和北领地。
    注:如果对个别区域还不是很明确的话,可以查该地区的邮编是否在移民局指定列表中。

    第二,申请毕业生临时签证(SUBCLASS 485)
    符合在澳洲学习满两年政策(不少于16个月学时,不少于4个学期)的学生,在毕业后半年内都可以申请。移民局给这部分不符合直接申请PR的学生18个月的临时签证,在此期间可以旅游,工作,学习英语以及完成职业年培训等。学生在18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时间点能够达到120分,即可申请PR。
    在这18个月期间,学生可以有两个选择来达到120分,一个是去考雅思7.0(四个单项都是7.0),获得语言的25分;一个是去找跟专业相关的工作,工作满一年,获得工作经验的10分,如果是紧缺职业的话还有紧缺职业15分加分。
    第三,  继续完成一个硕士或者荣誉学士课程

    如果学生仅在澳洲完成本科学业,那她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继续完成一个硕士或者荣誉学士课程,念至少一年后,学历分就是15分(按照新的移民法,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才能加15分:A. 凡在澳学习3年以上,获得一个学士学位(至少一年)再加上一个硕士学位(至少一年)的申请人;B.凡在澳学习3年以上,获一个学士学位(至少一年),再加上一个荣誉学位(不低于1类2级);C.通过三年学习获1类2级荣誉学位者。
    第四,选择去指定地区就读硕士课程

    这个选择针对的主要是国内本科毕业的学生,这些学生即使选择就读60分专业,由于英语能力有限,也同样有达不到120分的风险,那么她们可以选择去指定地区就读硕士课程,这样就可获得指定地区的5分加分。她们的移民打分就是60分(职业)+30分(年龄30岁以下)+15分(G类雅思6.0,各单项不低于6.0)+5分(澳洲学历)+5分(社区语言加分,也就是国内学士学位)+5分(指定地区加分)=120。

    每个人的移民打分情况大同小异,多数都能徘徊在110分左右,以上是我做的一个总结,希望能给困惑的学生一些启示和帮助

    OZYOYO提醒: 请避免提前支付订金、押金等任何费用,请与对方当面沟通,确认资质并看清条款。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收藏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搜索
    〓 房产买卖平台 〓
    〓 整租租房平台 〓
    〓 生意买卖平台 〓

    Copyright @ 2019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