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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肉一个小偷,以后大家卖东西得注意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03:17
标题: 人肉一个小偷,以后大家卖东西得注意了
超级郁闷,不吐不快!!!!
发上来,也给大家个警醒,希望大家以后在交易的时候能够注意!!!


事情是这样的:
我手头有几条朋友从免税带来的烟,前两天发网上看看有没有人要。
今天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想买,三条marlboro,谈成的价格是210,我说我给送他家去。
他说他家住holland park,今晚要去toowong同学家住,所以可以到UQ附近取烟。
后来我打电话跟他说我要去南区办事,顺便给他送去,他又说不在家,说现在在Beenleigh,想想那么远,就算了。
晚上办完事就在家等他来取烟,过了12点,他才到我家这条路,给我打电话说找不到我家,我出门又打给他,找了个有灯光的地方站着等他。
远远地看他慢慢开车过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靠路边停下,而是就在马路中间停下(他这里已经为下一步的龌龊行为做好准备了),
他没有下车,而是把车窗放了下来,拿出几张钞票在我面前数了数就放到了副驾上,然后又问我烟会不会过期,说要看看烟先,
我把装烟的袋子递给他,三条marlboro都在里面,他并没有开灯(估计是怕我看清他的长相,可惜有路灯的地方还是能看得见),
然后问我生产日期在哪里,一边还在假装仔细看包装,这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怀疑他了,结果还没等我开口,他就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我当时扶着门框,被惯性带着往前冲出去了几米,雨天地滑,我又穿着拖鞋,所以赶紧松开手,才没有摔倒。

这厮跑了之后,我回到家里,拨了两遍他的电话,没接,发了条短信,这厮居然还给回了,
废话不多说了,看截图吧!






这厮显然对这种情形非常了解,应该不止一次做过同样的事。
烟倒是无所谓,只不过不想这样的贱人整天逍遥法外,最后我还是报了警,警察已经备案!

这厮开的是一辆很老的TOYOTA,车型应该是CAMRY,颜色大体是天蓝色
这厮的电话号码上面截图里有,这里我再写一遍:0423 496 480
号码有可能是prepaid,以便作案时使用,也许会经常更换。
不过发上来至少也能让认识你的朋友清楚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做出了什么样的龌龊事!
他说家住holland park,我想他家也可能就住在UQ周边!

看看上面通篇我连个脏字也没有,是因为我觉得这200刀,更确切点是三条万宝路,也许真的就是你全家的救命稻草,
如果它的价值,能够让你死去的全家在地下也能瞑目的话,那么我成全你,你所做的这些是值得的!
你对得起你的父母花钱供你出国深造,你成功了,学有所成了,aussie都做不到的,你做到了,真的为国人争气!
你也对得起TOYOTA,你的龌龊行为在事实上说明丰田的老爷车在遭遇紧急情况时的可靠性,你是否有感觉到那一刻的推背感可以让你轻松将你母亲颜射呢?
你更对得起你周围的朋友,够意思的你一定会在拿到这三条烟之后与你的好友一同分享,如果你没有这样做,我BS你!
你同样对得起你的子孙后代(尽管我知道你很可能将来没有后代),因为他们身上流着和你一样龌龊的血液!

好了,就这样吧,最后代我问候你全家,谢谢!
这也是你在大脚油门,绝尘而去的时候对我说过的最后两个字!
我还给你,因为真的不需要,我是发自内心地想要安抚你死去的家人!


请大家记住他的特征:
这厮开的是一辆很老的TOYOTA,车型应该是CAMRY,颜色大体是天蓝色
这厮的电话号码上面截图里有,这里我再写一遍:0423 496 480

希望他的朋友,如果认出来他,也不要声张,毕竟别人也不希望你有这样龌龊的一个朋友,
如果你真的是想帮他,那么劝他投案自首,毕竟处罚会比被捉到轻一些!

如果知道他家地址的朋友,千万别发上来,站内信给我就好了,不然他就有去报警的理由,
说自己家的车天天被人泼油漆,划车漆,自己家玻璃也天天被人砸个遍,自己未成年的老婆走在路边都会被人爆菊花,反倒他成了受害者,记住,他是个小偷,亦或可以算半个抢劫犯吧,可惜他没有一根“枪”和两颗“弹”,而且他也没那个胆。

行了,就真的这么多了,200刀也就是值得我说这么多!
谢谢,再见!
小偷,enjoy the cig!
作者: grey0713    时间: 2011-5-22 03:54
厉害!!!!!!!!!!!!!!!这种人都有!!!!!!!!!!!!!!!!!!!!!!!!!!!!!!
作者: sj888327    时间: 2011-5-22 03:57
晕 真是什么人都有 楼主 这边警察 真是相当不给力的
  还好没被 车拖到 不然受伤了 不就悲剧了
算了吧   真是不知道这种人 出国干什么的
作者: jyhsouth    时间: 2011-5-22 04:23
OMG !  怎會有如此龌龊的人渣, 還能混到海外來? 早該在國內槍斃了, 這種爛貨遲早有報應的,
才3条菸就搶,要幹就幹大點,怎不去搶銀行,銀行有的是現金不是嗎? 沒卵蛋的 遜斃了連學生的菸都搶
作者: shohoku    时间: 2011-5-22 06:43
嗯.......................................!!
他的確不會怕你報警, 敢這樣作就不會怕你去報警
作者: asdasd    时间: 2011-5-22 08:10
人渣
作者: 金元宝    时间: 2011-5-22 08:17
又长见识了。。。。
作者: Mr.Yuan    时间: 2011-5-22 08:47
他的OZYOYO ID是什么?
作者: 猪小包    时间: 2011-5-22 09:28
这是强盗,不是小偷, 为了200块, 就干这种事,真TM下贱.
作者: 蓝桥翼    时间: 2011-5-22 10:22
这种人真是丢脸丢大了,LZ你确认是大陆的么?真应该痛扁一顿,支持LZ
作者: 陶潜    时间: 2011-5-22 11:52
你为200元这样的蝇头小利就干违法勾当.我一点都不同情你.相反,更痛恨!

是你们这些无耻的人在败坏华人声誉. 你们故意触犯澳洲法律, 明知故犯,自己也龌龊下流, 发帖子也不敢用真名.

你和那些强盗小偷沆瀣一气,都不是好人.
作者: luhc181    时间: 2011-5-22 12:24
果然是一种米养百种人啊, 这样的人都有
作者: fcuking    时间: 2011-5-22 12:52
NB...
作者: 糖葫芦大仙    时间: 2011-5-22 13:04
我表示汗一个。。
作者: Bania    时间: 2011-5-22 13:19
这哥们实在是太有创意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08
厉害!!!!!!!!!!!!!!!这种人都有!!!!!!!!!!!!!!!!!!!!!!!!!!!!!!
grey0713 发表于 2011-5-22 03:54



    小小的布村也是这么复杂~哎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10
晕 真是什么人都有 楼主 这边警察 真是相当不给力的
  还好没被 车拖到 不然受伤了 不就悲剧了
算了吧    ...
sj888327 发表于 2011-5-22 03:57



    警察出警速度太慢了~
算了~就几条烟也不值得跟他生气~就是提醒大家以后要注意这种人~
作者: Jeydon    时间: 2011-5-22 14:12
这事儿也有....= = 悲催的LZ...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12
OMG !  怎會有如此龌龊的人渣, 還能混到海外來? 早該在國內槍斃了, 這種爛貨遲早有報應的,
才3条菸就搶,要 ...
jyhsouth 发表于 2011-5-22 04:23



    他也只有胆子干点这种龌龊的事,可能每一次都在背地里幸灾乐祸地抽着抢来的烟看帖子,哎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13
嗯.......................................!!
他的確不會怕你報警, 敢這樣作就不會怕你去報警
shohoku 发表于 2011-5-22 06:43



    对啊,他发的短信里面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估计是惯犯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14
他的OZYOYO ID是什么?
Mr.Yuan 发表于 2011-5-22 08:47



    他只是打电话给我,所以不知道他的ID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15
这是强盗,不是小偷, 为了200块, 就干这种事,真TM下贱.
猪小包 发表于 2011-5-22 09:28



    他连叫做强盗都不配,顶多算个小毛贼,呵呵!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17
这种人真是丢脸丢大了,LZ你确认是大陆的么?真应该痛扁一顿,支持LZ
蓝桥翼 发表于 2011-5-22 10:22



    应该是,打过几次电话,真不明白这种人怎么还能在这儿混下去!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21
你为200元这样的蝇头小利就干违法勾当.我一点都不同情你.相反,更痛恨!

是你们这些无耻的人在败坏华人声誉 ...
陶潜 发表于 2011-5-22 11:52



    请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任何事都做得那么堂堂正正,
问问你自己拿到的工资如实交税了么?收别人房租如实交税了么?
难道就因为私售香烟是违法的,就允许歹徒随意抢劫么?
这与走在路上,被飞车贼抢了包,包里面刚好有三条烟,有什么区别?
说我与强盗小偷沆瀣一气?你呢?你是在为这毛贼开拖么?
莫非你和这毛贼认识?那么恭喜你,你真是交了个好朋友!
莫非你就是这毛贼?那么,祝贺你,你竟有如此不知廉耻地坐在这里回复我!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23
果然是一种米养百种人啊, 这样的人都有
luhc181 发表于 2011-5-22 12:24



    就是这样的人,搞垮了华人在鬼佬眼中的形象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25
不要夜晚交易。。危险
可乐0 发表于 2011-5-22 12:37



    恩,以后会注意了,之前卖一些二手物件也很多在晚上交易的,比200值钱的也不少,可是出现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25
这哥们实在是太有创意了
Bania 发表于 2011-5-22 13:19



    这种创意太让人不齿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22 14:26
回复 27# 无敌马甲


   我建议你报警
算不散走私香烟还难说,他没有证据你贩卖很多

你可以说你戒烟了把烟卖掉,这种人必须往死里整他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26
这事儿也有....= = 悲催的LZ...
Jeydon 发表于 2011-5-22 14:12



    千算万算终被人算,我是挺悲催的!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4:29
回复  无敌马甲


   我建议你报警
算不散走私香烟还难说,他没有证据你贩卖很多

你可以说你戒烟了 ...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5-22 14:26



    烟是gift来的,警察也这样说,相比抢劫,私下交易香烟算不得什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22 14:33
回复 31# 无敌马甲


   你是报警了还是没报警?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2 17:08
回复  无敌马甲


   你是报警了还是没报警?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5-22 14:33



    已经报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22 17:12
回复 33# 无敌马甲


  好样的
作者: skcskz    时间: 2011-5-22 21:32
有这种人渣,长见识了。。。。。。。。。。。。。。。。。
作者: 小怪物    时间: 2011-5-22 21:39
哎....大家以后不管什么时候,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就得多留个心眼了.....各位卖东西的ggmm,以后如果是晚上不熟的人要买东西的话最后等人下车或者让另个朋友陪你一起交易.....这年头世道不太平....这货也不怕抽抢来的烟早点得肺癌去找阎王抢个位置.....
作者: yescooling    时间: 2011-5-22 21:57
我也有烟卖 等待小偷出现,。
作者: cuckoored    时间: 2011-5-22 21:59
阿阿阿啊,brisbane什么时候也这么危险混乱了?之前是砸玻璃,现在抢劫。
作者: aphroditehottie    时间: 2011-5-22 22:34
小bne竟然会有这种人渣中的极品  极品中的人渣
wtf
作者: FNL    时间: 2011-5-22 22:50
同情下楼主..  大家引以为戒吧, 以后交易东西要注意...   
现在确实觉得比前几年事情多了..  之前只是听说什么越南人抢劫啊,鬼佬丢鸡蛋什么的...  现在..  多了好多国人自己坑自己的事...    哎...
作者: bobsu    时间: 2011-5-22 23:11
好象卖烟并不合法
要是在中国,被烟草专卖捉到,可够你罚的
作者: berserker0131    时间: 2011-5-22 23:11
现在骗子他妈越来越多~ 越来越猖狂了
作者: verygood    时间: 2011-5-22 23:21
换个号码,再拿烟出来卖,他一定会再上钩的,然后抓住了狠狠打一顿!!!
作者: 家住南通    时间: 2011-5-22 23:25
再发个卖烟的帖子 引诱上钩 (前提他或是他同党没看到怎么火的帖(再括号:不太可能)。)
作者: 玫瑰    时间: 2011-5-22 23:57
买卖东西出这种事真恶心。。。这种人应该不止是贪便宜,应该是很偏激的人。这种人最恐怖了。
作者: 无拘无束    时间: 2011-5-23 00:49
教你一个损招!明天开始就在老外的网站上发帖说找同志!然后把这个电话留在上面!保证丫3天换电话!另外你可以报警,别说你是卖烟,就说你路过的时候被抢了!根据电话号码的信息。很容易逆向追踪到电话持有人的。而且这算很是有预谋的robbery.报警的话,警方会做出反映的。
作者: Pipkang    时间: 2011-5-23 01:29
同情楼主,这样的人真是给国人丢脸,现在人和人之前就缺少信任,就是这种败类干的,但无论怎样这样的人都会有报应的,观望!
作者: s4120066    时间: 2011-5-23 04:57
一早起床就看見如此雷人的案例...太驚人了
樓主節哀吧...賤人亂世 不得不注意點
作者: 陶潜    时间: 2011-5-23 11:20
请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任何事都做得那么堂堂正正,
问问你自己拿到的工资如实交税 ...
无敌马甲 发表于 2011-5-22 14:21



    人谁无过?我自私狭隘刻薄小气轻狂自大爱炫耀懒惰,但我从不做违法的事情. 也从不作损害华人荣誉危害社会的事.

你不一样.你因为明知私售香烟违法,却贪图小利故意铤而走险,因此引来犯罪分子二次违法.你不是走在路上被歹徒抢包,性质不一样,有很大的区别,你是和歹徒非法交易被黑吃黑.因此你咎由自取,你不思悔改,血口喷人说我为犯罪分子开脱,更看清了你的肮脏面目,你才不知廉耻.
作者: zaqzaq    时间: 2011-5-23 12:01
只是少给了10刀 有必要说人家小偷么...没偷你东西又...
作者: 啊啊困了    时间: 2011-5-23 13:00
烟是gift来的,警察也这样说,相比抢劫,私下交易香烟算不得什么!
无敌马甲 发表于 2011-5-22 14:29



所以直接报警吧。
作者: 啊啊困了    时间: 2011-5-23 13:01
回复 50# zaqzaq


    。。。建议重新看一遍帖子呀
作者: minnie1999    时间: 2011-5-23 14:29
不只要報警 大家開始人肉這個敗類吧!! 知情人 上來解答吧
作者: 神¢炜    时间: 2011-5-23 14:48
我勒个艹 这种人都有啊 长见识了 谢谢LZ 另外祝LZ能早日找着丫的
我要能有幸见者这B 绝对见一次打一次艹他大爷的
作者: heeroyy001    时间: 2011-5-23 15:12
我艹,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2
哎....大家以后不管什么时候,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就得多留个心眼了.....各位卖东西的ggmm,以后如果是晚上不熟的 ...
小怪物 发表于 2011-5-22 21:39



    吃一堑长一智把~以后再有这种情况就会注意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2
我也有烟卖 等待小偷出现,。
yescooling 发表于 2011-5-22 21:57



    要不组个团走他一顿?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3
阿阿阿啊,brisbane什么时候也这么危险混乱了?之前是砸玻璃,现在抢劫。
cuckoored 发表于 2011-5-22 21:59



    之前干这种事也多半是aussie,没想到现在国人也开始干这行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4
同情下楼主..  大家引以为戒吧, 以后交易东西要注意...   
现在确实觉得比前几年事情多了..   ...
FNL 发表于 2011-5-22 22:50



    是啊,希望大家以后提高警惕性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5
好象卖烟并不合法
要是在中国,被烟草专卖捉到,可够你罚的
bobsu 发表于 2011-5-22 23:11



    警察都说了,私售香烟再大也比抢劫事小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6
现在骗子他妈越来越多~ 越来越猖狂了
berserker0131 发表于 2011-5-22 23:11



    要是被骗我也认载,被抢就太窝囊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7
换个号码,再拿烟出来卖,他一定会再上钩的,然后抓住了狠狠打一顿!!!
verygood 发表于 2011-5-22 23:21



    可惜我不是专门倒卖香烟的,好不容易就一次,结果就碰上这么个恶心事儿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19
再发个卖烟的帖子 引诱上钩 (前提他或是他同党没看到怎么火的帖(再括号:不太可能)。)
家住南通 发表于 2011-5-22 23:25



    他看到这个帖子了,昨天还用座机还是什么打给我说看到我发的帖子了。
来电是隐藏号码,原来手机估计也不敢用了吧,怕被定位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20
买卖东西出这种事真恶心。。。这种人应该不止是贪便宜,应该是很偏激的人。这种人最恐怖了。
玫瑰 发表于 2011-5-22 23:57



    瘾君子喜欢做的事,说不定这个也不例外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22
教你一个损招!明天开始就在老外的网站上发帖说找同志!然后把这个电话留在上面!保证丫3天换电话!另外你可 ...
无拘无束 发表于 2011-5-23 00:49



    哈哈,这招不错,要么就发成应召广告。。。澳洲警察效率是低了点,要一个一个case地来,无限等ing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23
同情楼主,这样的人真是给国人丢脸,现在人和人之前就缺少信任,就是这种败类干的,但无论怎样这样的人都会 ...
Pipkang 发表于 2011-5-23 01:29



    恩,但愿他有良知,能把那200刀拿去捐flood了,也算我出了一份力,哈哈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23
一早起床就看見如此雷人的案例...太驚人了
樓主節哀吧...賤人亂世 不得不注意點
s4120066 发表于 2011-5-23 04:57



    恩,以后不会再有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33
人谁无过?我自私狭隘刻薄小气轻狂自大爱炫耀懒惰,但我从不做违法的事情. 也从不作损害华人荣誉危 ...
陶潜 发表于 2011-5-23 11:20



    鉴于你说自己就是艾辰,我不与你计较,因为我不屑与你掀起口水战,这也不是我的初衷,我发这贴只有两个目的:发泄心中不满,寻找安慰;提醒其他网友,注意安全。你不会安慰,就远远躲着看,别假装五毛跳出来义正言辞地指责我,这是澳州,不是中国,五毛那一套不好使!当你谴责别人无视法律的时候,自己扪心自问,你可否做到任何时候都有这么强烈的正义感?而不是躲在一面电脑屏幕后面,用打出来的文字,去抨击别人微不足道的小事?你看不惯华人圈的种种丑事,你自己就远远离开这个圈子,全身染个金毛跟local去混!华人店cash only来逃税,你的正义感呢?机场接机群体,都没有载客运营许可,你的正义感呢?有本事别去星马吃饭,有本事别去袁世行买菜!你行么?你做不到,也不敢站在人家店门口去破口大骂。举报?哼,你更没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35
只是少给了10刀 有必要说人家小偷么...没偷你东西又...
zaqzaq 发表于 2011-5-23 12:01



    大哥,麻烦再看一遍贴,谢谢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35
所以直接报警吧。
啊啊困了 发表于 2011-5-23 13:00



    恩,已经备案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37
不只要報警 大家開始人肉這個敗類吧!! 知情人 上來解答吧
minnie1999 发表于 2011-5-23 14:29



    有人在帮忙猜测是谁,不过需要100%确认才行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38
我勒个艹 这种人都有啊 长见识了 谢谢LZ 另外祝LZ能早日找着丫的
我要能有幸见者这B 绝对见一次打一次艹他 ...
神¢炜 发表于 2011-5-23 14:48



    嗯,不过还是希望谁以后都别碰上这种人,窝火,满肚子气,穿新鞋踩了狗屎一样!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17:39
我艹,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heeroyy001 发表于 2011-5-23 15:12



    网上爆料不在少数,估计这种的还是头一回吧
作者: 让我上来    时间: 2011-5-23 17:46
膜拜...给他跪下了
作者: 陶潜    时间: 2011-5-23 18:11
回复 68# 无敌马甲


    你这个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你违法了,触犯法律, 我安慰你个屁啊! 我要是安慰你,就是害了你.你应该反省.

    不去举报那些华人店不是没胆量. 我在悉尼组织过留学生游行, 在黄金海岸戴过铐字,进过警察局,被移民局驱逐出境,然后平反再进澳洲.我怕个屁啊. 我这一些哪一条不比举报重.

    那些华人店虽然心黑,但还是有情可原. 毕竟他们也给同学门留了一条路.虽然有压榨,虽然有违法,但考虑涉及更多人的生存利益,我就忍了.

    就如同对你,我也没去举报,只是痛骂你---愚蠢. 你活该被偷.你应该警醒.  悬崖勒马. 那些安慰你的人不是好人. 他们只会看你的笑话 .你 所谓的前车之鉴,只是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如果我骂你,你如果知道羞愧,就该禁口不言,然后回家思考一下,即使不把我当诤友,也扪心自问, 你从身边的这些人中获得了什么.
   既然如此,我也不再回复,好自为之吧.
作者: 诺诺    时间: 2011-5-23 19:38
长见识了......下次买烟可以试用这一招
作者: shayu405    时间: 2011-5-23 20:02
同情下楼主  以后注意安全  用这种手段偷烟的人,肯定已经穷的半死不活的了
作者: iloveyoupp    时间: 2011-5-23 20:45
想了解一个问题,如果是duty free sale only。那楼主私自卖烟,算不算犯法???警察会不会管你私自卖烟的行为?澳洲允许这种行为么??求解答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21:49
回复  无敌马甲


    你这个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你违法了,触犯法律, 我安慰你个屁啊! 我要是安慰你, ...
陶潜 发表于 2011-5-23 18:11


我有骂你么?笑话!您艾辰是什么人物?我岂敢骂您?我只是拜托您一大人物就别人我这等屁民计较了!您组织百千人大游行,我们连搞个十几二十人的BBQ都难得!我没有您那么高的觉悟,自知私售香烟不是正途,可惜人人都在这么做,再者我又不是专营此业!您讲华人店cash only是给留学生留下一条路,那私售免税烟,亦能理解为给烟民带来实惠,您说呢?您愿意花17刀去便利店买一包还是更乐意花70刀在同胞手里买一条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谁都做过错事,谁也都在不停地做着错事!如果如您所说,私售香烟的罪过大于拦路抢劫的罪过,那我无话可说!我只能说您是幸运的,这种事情没落到您的身上,您当然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您免于回复,我也省得再多费口舌!谢谢!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21:50
同情下楼主  以后注意安全  用这种手段偷烟的人,肯定已经穷的半死不活的了
shayu405 发表于 2011-5-23 20:02



    有些人是生活所迫,有些也许只是逞一时之快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21:51
长见识了......下次买烟可以试用这一招
诺诺 发表于 2011-5-23 19:38



    你的supra可不是作案的好工具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3 21:52
想了解一个问题,如果是duty free sale only。那楼主私自卖烟,算不算犯法???警察会不会管你私自卖烟的行 ...
iloveyoupp 发表于 2011-5-23 20:45



   


你如果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想要知道自己这样卖烟是不是合法的话,请不要只提及楼主私自卖烟,谢谢!
作者: 陶潜    时间: 2011-5-23 22:19
回复 79# 无敌马甲


    你说的,我都看到了, 冷静的想一想, 你说的都是实情,也许我的言论有些过激了. 你的行为只是一个缩影. 大多数百姓都要生存,不惜为此 铤而走险.

    我本人不抽烟,不太知道这些商店卖烟的事. 即使知道了,也会投鼠忌器 ,充耳不闻. 我的确似乎很理想化. 因为我生性高傲, 连给别人打工也觉得难受, 从不甘居人下. 不久前和chenjin88吵架,我自然而然地认为-- 她给别人打工是寄人篱下. 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可她竟然回复我,她从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我才忽然明白,原来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想。她把打工当成生存手段。而我把打工当成磋来之食。由此,我有更多的反思。

    我想,这次也一样,我把这事看成品德问题,而你和其他人一样,只是为生存而不得不计较每一分花费,活的非常累。既然这样,以后就不要再作哪些了,好好学好英语,我帮你介绍一些工作网站,再不就忍受一下剥削,像chenjin那样打工赚些钱,总之,不要再干了。
作者: zaqzaq    时间: 2011-5-23 22:31
lz 他到底给了多少钱啊?
作者: 玛塔塔    时间: 2011-5-23 23:13
无敌了啊。。。。都出国了还差那几条烟的钱么丢不丢父母脸啊。少点车都可以省那油钱了。。。我个汗的。200块卖了人格。
作者: joecrystie    时间: 2011-5-24 00:15
!!! 我靠~
作者: 千雨88    时间: 2011-5-24 00:16
我操,晕,这种人都有,有钱出国还整这种事,楼主节哀顺便吧。 和你一起鄙视这种人。
作者: penny小月    时间: 2011-5-24 03:03
汗.......这种事也有...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btw,这种人伤不起啊!!!  楼下的童鞋们小心回复了. 不要无意中成为目标~ 那就真实埋在土里也中枪了
作者: JesseYoung    时间: 2011-5-24 03:21
垃圾,败类
作者: JesseYoung    时间: 2011-5-24 03:34
回复 84# zaqzaq


    木给钱,拿了就跑
作者: zaqzaq    时间: 2011-5-24 12:38
大哥 是我看错了!!谢谢JesseYoung提醒~
作者: zeushan    时间: 2011-5-24 12:46
楼主应该把车牌照记下来,然后给警察,很容易找到他的
作者: Zzzzzzzz    时间: 2011-5-24 21:00
太可怕了!!!无耻的强盗,小偷!!!简直不敢相信是中国同胞!!!不是人!绝对不能放过他,警察会找到他的,遣送他回去!
作者: yltsl    时间: 2011-5-24 21:11
。。。。。这种事都有,我算是开眼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3
回复  无敌马甲


    你说的,我都看到了, 冷静的想一想, 你说的都是实情,也许我的言论有些过激了. 你的 ...
陶潜 发表于 2011-5-23 22:19



    谁都不是救世主,过于理想化的人在这社会上并不好生存,这世界有太多你看不过眼的东西,可惜除了感叹愤慨之余,也无能为力。你应该知道,有此类你认为是违法行为的人不在少数,但并不一定人人都是精于算计,每个人都应该或多或少学会点生存的本领,当然这是往大了说,往小了说就是不论你父母赋予你多少的财富,你都应该自己去尝试或者说体验一下生存的艰辛,毕竟谁家的钱都不是白来的。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4
lz 他到底给了多少钱啊?
zaqzaq 发表于 2011-5-23 22:31



    给钱的就不叫抢了,呵呵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5
无敌了啊。。。。都出国了还差那几条烟的钱么丢不丢父母脸啊。少点车都可以省那油钱了。。。我个汗的。200块 ...
玛塔塔 发表于 2011-5-23 23:13



    为了点点小利出卖人格的不在少数,可惜被悲催的我遇到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6
!!! 我靠~
joecrystie 发表于 2011-5-24 00:15



    鄙视得好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6
我操,晕,这种人都有,有钱出国还整这种事,楼主节哀顺便吧。 和你一起鄙视这种人。
千雨88 发表于 2011-5-24 00:16



    他也许不缺钱,只是想找点刺激,哎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8
汗.......这种事也有...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btw,这种人伤不起啊!!!  楼下的童鞋们小心回复了. 不要无意 ...
penny小月 发表于 2011-5-24 03:03



    我想他的确躲在背地里看着大家的议论,如果他还有良知的话,希望他不会在这么做了
作者: 无敌马甲    时间: 2011-5-24 22:49
楼主应该把车牌照记下来,然后给警察,很容易找到他的
zeushan 发表于 2011-5-24 12:46



    车牌已经在警局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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