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sparrow524
《夏天的圣诞》 第一部分
《夏天的圣诞》 第17章
第17章
浩然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要么轰轰烈烈走完一生,要么因不屑于小事而永远碌碌无为
浩然的存在源于1980年代中国山东省一个冬日的偶然。从有生命的日子开始,浩然就一路荆棘,不见鲜花。浩然自认是干大事的,而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要么轰轰烈烈走完一生,要么不屑小事碌碌无为。懂事以来萎靡不振的日子,使他觉得绝不是计划生育而是他剥夺了父母生养其他孩子的权利,而那些孩子可能才是适合生存的。他时常忘记自己长得很帅,因为有人说——他也相信——一个男人光是长得帅,除了做鸭别无他用。
曾有人对他说:“喂,长这么帅,给你介绍个澳洲富婆吧,华裔,语言沟通没问题的。”并说富婆看了他照片,就或暗或明表示要包养他。马天曾开玩笑说:“耗子,你真是有魅力啊,估计太监看了你都有感觉!”
他从此厌恶富婆。
他原先对钱没什么概念,对钱有概念是在被骗钱之后。
无论在新加坡还是在奥克兰,他都有一群猪朋狗友,腻在一起,成了一个圈子。浩然并不喜欢这个圈子,这个圈子人实在太滥:只要混在圈子里,男的身边总围着香艳美女,混不出名堂还一身牛脾气,似乎美女们要跟猪头一夜情还得排队呢。女人呢也不是省油灯,觉得抽烟不够女人味,就吸大麻,真拿冰毒给她们,又没那个胆量吸了;自以为貌若天仙,可若从酒吧单个拎出来,拿水龙头把妆冲净,真是比母猪还难看;可她们偏就把身子当成一道叫“随便”的菜,哪怕给双拖鞋也跟你去开房。
圈子里有谁向他借钱,他随便就答应了,直到发现受了骗——他总是被人骗,却从不去骗别人——他没有钱,却在刚到新西兰时被所谓朋友永远“借”去1000新币!所以马天跟他借钱时,浩然已经学会斩钉截铁地拒绝。
无聊日子里,他常常一个人开着那黑色性感Prelude——他也不知道在众多车款里,为什么偏选了这部Prelude。它既不惹眼,也不算贵,当然也不算便宜,可就一眼看上它,而且一坐上去,特有一种想要占有它的感觉。现在,他开着它,到鸭子湖畔给鸭子喂面包。他坐在水边,羡慕鱼儿在清澈湖底自有一个美妙世界,它们栖息卵石上,就和他每次厌倦周遭纷扰,缩回自己的小天地里一样。他觉得跟男人谈女人戴什么样胸罩实在腻烦,又不喜欢腻在床上学雅思,所以才来到这鸭子湖畔。他感到只有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才能找到自己。偶尔,他也会考虑自己的将来。唉,没有什么技能,也没长骗人的嘴!不知不觉,已经花了一年时间断断续续思考这个问题。他发现,没有结论其实就是结论。
在没有结论的日子里,他结识了她。
男人最容易忘记的就是酒吧里的女孩,可是她的出现,就像错字出现在一篇文笔流畅却无标点的文章里,让他格外留意。本来他对这个额前飘着刘海儿姑娘并没有太多好感,不过她一边跟男人猜拳,一边把修长的腿搭在酒吧椅上,大声放肆和男人们争论,给他留下有趣印象。他觉得她歇斯底里就像希特勒在做富煽动性演讲。他对女人并不随便,却闪出要找机会和她聊聊的念头。
有一天他故意坐到她身后,不过鬼胎好像早被对手识破。
左鸣满不在乎把身子朝他侧过去,跷起脚尖不经意蹭在他毛边窄裤上。他没去掸落那窄裤上灰尘,借助灯光瞧眼她长及肩胛的黑发、遮眉刘海儿,当目光落在她那极长好看的眼角时,眼球仿佛被万能胶水沾在了那儿!她很得意地抚抚发梢,一抬头,正好撞上他的目光。他不好意思了,赶紧把目光移开,不知是被她吐出ESSE(爱喜)烟圈熏的还是被霓虹灯照的,竟然流出泪水。
“老兄,借根烟。”她倒倒自己空烟盒。
“成,不过我这不是Light(轻)的啊。”为了表示他对她了解,他说。
“知道,丫,Light的多没劲嗄!”
“你山东人吗?”
“否。”
若不是她身体发育得那么女人味,他真以为是在跟一爷们说话。他望着她眼睛里闪烁着的奇特光芒,这光芒恰恰遮盖了脸型过于标致而显出的平淡。她总能把低俗动作做得那么高雅。她的眼神,分明是风情万种妖娆惹人那种。
他本来只想把她当知己朋友的,可她却在两人面前搬来座天平,两边分装着友谊和欲念,她把欲念砝码越加越重。连他自己也昏了头,感动得就像文学青年遇见欣赏自己的大作家一样,凑近着她,恭维着她。
他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她名字的,而且老是记不住。
他常像个孩子被她从外面拉进酒吧——离开新加坡他已经不习惯玛格丽特酒吧里灯红酒绿的迷惘,他已经够迷惘了,不想更迷惘——她太光彩照人,他不情愿被她牵着走,可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喜欢被她那只手牵着,仿佛这种刺激不亚于狂欢、亲吻,甚至偷欢。
那种满足就如情窦初开少年在庄严肃穆教堂里牵了心爱女孩的手。
他低着头,一路上尽看见她和猛男打招呼。那些男人露出他看不惯的狰狞表情。他在酒吧里找不到熟悉声音,就像当年他在幼儿园不愿意和周围的小朋友说话那样,使他又快乐又孤独。
灯光下每个女人看上去都异常美丽。她们的背影散发着比面目、眉眼还奇妙的吸引力。可他只跟她待在一起。
“浩然,你来。”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他名字的,也许他天生是明星,或许生活本身就是个剧本,剧中他天然是个受女孩追捧的小男生,类似于女生故事里的万人迷。可在尘世中,脱掉那光焰外皮,他自己明白得很,他一无所有,无所事事,而且想改变难上加难。他一个人坐在吧台前抽烟、喝酒。他不知道在酒吧里能做什么,别人能泡女人,他只能装傻、扮酷。他偶尔看几眼别的女人,可很快又觉得没意思。也许这就是所谓沉迷吧。他只觉得这风月场里水实在太浑了,可是越浑他越清楚地看见童年记忆如明珠浮于这死水之上。那明珠中莹莹地晃动着一个女孩影子,姐姐……
他又被记忆抛回12岁走出初中校门的时候。那时不爱学习的他转去体校了——什么狗屁体校,简直是个流氓学校,每天除了训练你还得会打架。直到一位新班主任来了。那个现年24岁移居英国他称呼为姐姐的人,他甚至还记得她第一句跟他的对话:“你会怕我吗?”
他回答:“怕,怕死了……”
其实他天不怕地不怕,他死猪不怕开水烫,唯一怕的是早已无法抗拒地“爱”上了她……
“浩然。”玛格丽特酒吧里女孩叫他。他觉得她就像个小野猫,野蛮又性感,一般男人很难抵御她的诱惑。
“嗯?”不经意间他声音变得异常细气,温柔得足以使她完全误会。
“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些事。”
“嗯?”
她这反应好像在告诉世人她永远不会为任何事情而牵挂似的。他迷惘眼神尽管遮掩在长头发下还是吸引到了她。她黑发披散,宛如一挂美丽的瀑布。她一向认为被爱的是植物,示爱的才是动物,比起植物她更愿意做动物,她凑到猎物耳旁说:“你没有女朋友吧?”
“没。”
“你喜欢我吗?”
“这个……”他支吾着。她却把她手交给了他。他闻到那指间散发着的香气。
她幽幽地说:“你会喜欢上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