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ozyoyodotcom 联系邮箱 : [email protected] 开启辅助访问 | 开启辅助访问 DIY
楼主: yamatwj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日之事请大家理论,房东有理我有理

  [复制链接]
11
 楼主| yamatwj 发表于 2012-8-14 00:41:54 来自手机
她绝不是不对,她就是想框bond金。所以提醒大家,这样的房东谨慎入住。
12
 楼主| yamatwj 发表于 2012-8-14 00:55:51 来自手机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00:33
唉所以我已經說了兩次阿姨罵你是他不對啊。

您也太客气了,她骂人不对,她不讲道理要框bond金还骂我不讲道理。算她黑心应该也不算过分吧。就算你要补偿多点也好好说,总可以解决。
13
 楼主| yamatwj 发表于 2012-8-14 01:05:39 来自手机
iloveyoupp 发表于 2012-8-13 23:50
租房搞那么麻烦干嘛,大家都是学生,出来何必搞的那么麻烦,我根本不用合同,给多少钱包括BOND金,直接写个 ...

都像您这样想的开就好了,我愿意补贴两周房租,却还咬着我第三周的钱不肯放。当我采取手段要回本该属于我的第三周房租还要骂我占她便宜,不讲道理。以后租房找您了
14
台北人 发表于 2012-8-14 09:41:13
是房客不對,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真要照法律來說
你得付租金直到房東出租該單位為止,你還得付他因為要出租該單位的相關廣告費,仲介費
但是他得退你訂金
是你毀約在先
台灣人都是講道理的,不至於發生這種事情
但是
該房東是福建人,也就是說大陸中國人,發生這種狀況
不予置評
15
MMT 发表于 2012-8-14 11:08:37
台北人 发表于 2012-8-14 09:41
是房客不對,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真要照法律來說
你得付租金直到房東出租該單位為止,你還得付他因為 ...

我以前有個室友也是台灣人
他也非常不講道理喔

16
MMT 发表于 2012-8-14 11:11:30
建議樓主要認清一個事實
以前大家的習慣性做法或你的認知
和 "法律規定"
是兩碼子事
在澳洲
都是依法行事
所以
這件事上面
你理虧
17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11:17:35 来自手机
台北人 发表于 2012-8-14 09:41
是房客不對,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真要照法律來說
你得付租金直到房東出租該單位為止,你還得付他因為 ...

這。。。跟哪里人扯不上關係吧。。。台灣媽媽有的可厲害的很。。。
18
MMT 发表于 2012-8-14 11:19:22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11:17
這。。。跟哪里人扯不上關係吧。。。台灣媽媽有的可厲害的很。。。

同意
跟哪裡人扯不上關係的
因人而異
19
Charles 发表于 2012-8-14 12:25:06
这段时间到处是这事情。冷静合理解决问题。
20
soficming 发表于 2012-8-14 13:17:14
yamatwj你好,
我来发表我的意见

你和房东之间有3个月的合同。如果是结束3个月之后,没有继续签署新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你要搬走,你需要给房东28天的NOTICE,这是为了保障房东在resonable时间内找到房客。如果房东要求你搬走,房东需要notice 你56天,这是为了保障房客在Reasonable 时间找到新的住所和足够的时间PACKING AND MOVING.澳洲的法律还是比较照顾弱势群体-房客。当然,恶意毁坏房屋的房客例外。警方可以直接驱逐房客。

你的这个情况属于,还没有完成合同就要搬走。这种情况下:1你需要和方通协商,如果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中间因为找新人顶替的任何广告费用都应由你承担。2.如果房东不同意。你跑掉。你将损失1个月的BOND,如果是在澳洲房屋中介发生的合同,你的名字同时会进入BLACK LIST。对你今后在澳洲生活的信誉度将受到影响。

我个人来讲,来澳洲10多年了。也是从留学生一步步的走到今天。经历了很多租别人房子,整租房子,买房子,出租房子给别人等。觉得很多留学生对这些情况不了解,只是觉得自己有委屈。但是这样确实是不对的。

如果是个安慰贴,我们可以过来安慰你,表示同情。

但是如果是个评理贴,我确实没办法站在房客这边。

希望通过大家的评论,你能张开双儿,听进意见。而且这个经历是个好事,让你了解到真正的一个情况,对你在澳洲今后的日子有帮助。

我的贴针对事情不针对人,没有恶意。只是希望这边的师弟师妹们能够多多了解澳洲租房方面的法律和常规。

祝福大家工作顺利,住房开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搜索
〓 房产买卖平台 〓
〓 整租租房平台 〓
〓 生意买卖平台 〓

Copyright @ 2019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