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zhu 发表于 2012-7-4 10:41 ![]()
非也,有些事情已是既成事实,再去专注形式完全没有意义。就像一对男女,没有领证,住在一起,买车买房, ...
法律上的定義很重要的
簡單來說~~事實他們算是結婚~~但是如果分手了~~在法律上~~"算是"不等於"是"~~還是有個自主權
所以台灣和中國問題也是依樣~~事實上他們"算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卻沒有一個國家支持~~台灣直接回歸中國~~因為台灣也有自己的主權~~當然其他國家也有自己的利益關係
而法律上的定義~~台灣和中國卻是2個國家~~也就是2個個體~~
這就是為啥~~台灣和中國有各自的護照~~也不能共用的原因
不信的話~~下次你可以用~~中國護照直接進去台灣看看~~以前我的一個室友~~連從台灣轉機到澳洲~~都被中國拒絕了~~只有在中國在買張機票~~飛澳洲..........
而你所謂的新聞上面所說的香港~~的確~~很多人去香港是不需要簽證的........也能轉機....入進~~因為是一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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