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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上结婚了男友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伤心的哭了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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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4 22:37
标题:
马上结婚了男友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伤心的哭了 (转贴)
呵呵!今天看了个帖子转给大伙看看有何感想?
马上结婚了男友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伤心的哭了
我和男友恋爱4年了,4年来多少风风雨雨,我在他身上付出了最宝贵的年华和最珍贵的身体。我们订婚了,就在我们准备要进入婚姻殿堂的时候,他却说,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大声质问他为什么如此不信任我,为什么对感情如此的冷漠。他却淡淡的说计划不如变化快,人都要为自己留后路。
我一下如坠冰窟,原来4年来和我一起风风雨雨口口声声说爱我一辈子的男人,竟然一直在提防我,在算计我。难道我跟他结婚,是贪图他的钱?确实,他家庭条件比我条件好些,结婚的房子是他家全款买的,他有一些存款,大约20万吧。我是一穷二白。可这就说明我是贪图他的钱财吗? 4年的感情呢,我4年的青春呢?他的条件是这样: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一起供楼房子的算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帐户里的钱属于他婚前财产,利息属于共同财产;我要跟他立字据,说如果离婚,有过错方净身出户!可他却轻描淡写的说这是他父母留给他的财富,他父母留给他来保障生活的。怎么可能自己犯错就把钱都给我!我说你真不害臊,那钱是你爹妈挣的,你怎么好意思说是你的钱呢!!我简直气晕了,看着眼前的他,突然好陌生。突然他温和地改口说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如果将来他有大病或者意外残疾,我改嫁之后他依然可以生存。我说我是那样的人吗,我嫁了你,就跟定你一辈子不离不弃,哪怕你瘫痪在床我也伺候你一辈子的。他只笑笑说人是会变的,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我伤心的哭了,眼前的人真的好陌生好陌生,我无数次的构想,和他一起创造幸福,一起创建温馨的小家,给他生儿育女。可是万万没想到他在结婚之前就想到了离婚!
这婚还怎么结呢,我应该怎么办!
转自凤凰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4 22:38
个人感觉这个女的有点脑残!呵呵
作者:
yoh_ren
时间:
2010-12-4 23:01
这个问题确实很敏感,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话就会伤感情,但是不做又好像将来会吃亏。但是从我的角度来看,做婚前财产公证都是富人的事,富人对待爱情的态度我就不多说了。
作者:
dolly
时间:
2010-12-4 23:23
这个问题对于女性来说无疑是一个伤害,但是对于现在的人大部分又希望现实点,毕竟计划赶不上变化,可是以后一起生活是不是也要算的清清楚楚,我给你煮饭你要付钱,洗衣服你要付钱,夫妻生活你要付钱,想必也没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所以矛盾啊矛盾啊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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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olly
其实这个跟性别没关系,如果女方家很有钱,女方也会考虑以后万一离婚是不是会被分割自己的财产,这是人之常情。
至于婚后两个人的所得就是共同财产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5 17:38
我觉得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婚前财产公证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没什么不可以想不通的,
作者:
anex
时间:
2010-12-6 12:51
我乾媽她一家3口買了一套房子, 一家3口好不容易才把房子供完, 兒子結婚了, 女兒去外地工作了, 我乾媽就把房子賣了搬去原來的那套舊房子去住, 但分錢的時候是分4份, 原因是因為兒子結婚前沒做婚前公証, 我乾媽和她女兒悶死了. 就連家人過世, 財產也要多算一份去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6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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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nex
唉~!将来儿子万一离婚就亏大了!
作者:
anex
时间:
2010-12-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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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danny01
對呀, 我是不會跟我的另一半做婚前公証, 因為我既然選擇了她, 就相信她.
但我是覺得婚前公証是對雙方家庭都是一個保障..
作者:
listenlils
时间:
2010-12-6 15:03
我觉得很合理啊~这个男人没有错,这个女的脑残了吧,人家爸妈买的房子,凭什么作为婚后财产啊,
婚前财产共振很合理,我觉得不管是有钱的那方还是没钱的那方,都应该做这个,这个是爱情的保障,证明我和你在一起只因为你是你。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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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istenlils
对!其实就像是买保险一样,因为未来是未知的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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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nex
有钱一方这么想很正常,所有的人结婚的时候都想和对方在一起白头偕老,但未来是未知的,谁也不能保证一辈子不离婚
作者:
Evan
时间:
2010-12-6 17:38
应该的,这也是保护自己嘛,分手的时候没有感情可以讲的,只能讲钱,女方肯定要分一半去的,那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白头到老,男的有多少钱最后肯定是给你花啊,计较这个没意思。
作者:
Evan
时间:
2010-12-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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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实就像是买保险一样,因为未来是未知的
danny01 发表于 2010-12-6 15:56
没错,婚姻其实就是感情的一张保单。
作者:
149878832
时间:
2010-12-6 18:08
门当户对 才是真啊...
作者:
PUNKCHERRY
时间:
2010-12-6 18:09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6 22:05
本帖最后由 danny01 于 2010-12-6 22: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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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van
正解!如果两个人能白头到老,两个人的财富还不都是两个人的。若将来分了,付出多的一方也不会在经济上再受更大的伤害!
我认识一个倒霉蛋就是从国内找个年轻的媳妇,结果人家两年后拿到PR立马提出离婚,还要分他辛辛苦苦在澳洲20年积攒下来的160万财产80万,这厮现在是欲哭无泪呀!光律师费就已经花了5,6万了
作者:
Angel
时间:
2010-12-6 22:17
这个问题是有点伤人 希望自己不要遇到
作者:
chenjin8897
时间:
2010-12-7 01:51
可是这男人冷淡的态度就应该操他娘,滚你妈的吧,谁爱跟你跟你,老娘不跟。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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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chenjin8897
老娘?原来你是女的!!
作者:
tracy318
时间:
2010-1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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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danny01
其实我觉得你朋友也不是说完全没错 谁让他非要从国内找年轻的老婆呢 他都在澳洲奋斗20年了 想必年纪不小了吧 干嘛不在澳洲找个年纪相当 经济条件也相当的呢 既然滩涂人家年经漂亮 就得承担风险 我说实话 想不通为什么那么多上了年纪的男人 找到了年轻漂亮的媳妇就真的以为人家爱的是你的人 你又老又没魅力的话 人家凭什么能爱上你呢 到最后如果被骗了 就大喊冤屈 都是自找的 还是门当户对最重要 两个人要在各方面都合适才好
作者:
tracy318
时间:
2010-12-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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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chenjin8897
可是对于这个女人来说 真的很矛盾啊 已经把4年青春放在这个男人身上了 女人有几个四年可以消耗啊 女人可不像男人 过了30岁就没人要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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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tracy318
这个女人是那个朋友在国内做生意认识的,一个普通的销售员,月薪也就2000多吧,家里也不富裕。这老哥们现在耿耿于怀的是他把人家拯救了,人家过河拆桥抛弃了他,如果他不娶她可能这个女人永远也不会有今天,而且用3,4年的时间就能完成别人十几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奋斗才能积累的财富。他现在总挂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做人要讲良心。呵呵!
作者:
雳刃
时间:
2010-12-7 11:06
婚前财产公证这是一道法律程序嘛。。。保障自己也是保障对方,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这个和信任不信任,算计和不算计没有任何关系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7 16:22
作者:
nainiuwansui
时间:
2010-12-7 16:30
这没有什么不对呀。。蛮好的,给自己个保障
作者:
Bania
时间:
2010-12-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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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nny01
确实是相当的脑残
不就做个公证么。。。
还说什么 我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凉拌!!!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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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Bania
作者:
s2704133
时间:
2010-12-9 10:08
唉,楼主正确看待这些吧,可能你的未婚夫对待爱情过于理智了点,但是并不代表他不爱你。像财产公证以及婚前健康体检都是有的,正确看待吧,虽然心里会有很大的纠葛,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现实让人变得更加学会保护自己了。如果你们两都是各自的初恋,那么我觉得肯定不会出现这类的事情。能干出这样的事情的人都是在爱情中受过伤的。所以也奉劝各位男生,不要以自己泡了多少个女友为骄傲,上天是公平的,你不把爱情当回事儿,那么上天也不会把你当回事儿的。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9 17:56
作者:
怎么说呢
时间:
2010-12-22 20:40
本帖最后由 怎么说呢 于 2010-12-22 22:38 编辑
不说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2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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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怎么说呢
作者:
怎么说呢
时间:
2010-12-22 20:45
本帖最后由 怎么说呢 于 2010-12-22 22:38 编辑
不说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0-12-2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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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怎么说呢
作者:
heroes3lover
时间:
2011-2-1 14:30
正常又不正常.
正常的是从道理上,不正常的是从感情上.
作者:
heroes3lover
时间:
2011-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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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tracy318
同意.....既然要吃嫩草,总归要付出点代价.否则2小姑娘被你40,50岁的老男人搂着,不也很恶心么.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2-1 15:44
大家说的都有一定道理,关键是当事人双方要达成默契。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2-23 17:33
作者:
sonny46
时间:
2011-2-27 19:06
女人的想法真是难以理解。
什么不离不弃,现在的女孩子,不说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2-27 22:04
作者:
jone886
时间:
2011-3-29 20:01
首先不论男女,婚前财产公正都是公平的,既然你结婚不是图财,为什么要介意,公正了财产说明结婚剩下的都是爱。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3-2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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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jone886
正解!
作者:
szterry
时间:
2011-3-30 11:47
我想知道财产公证必须做吗? 哎。。。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3-31 11:15
作者:
JesseYoung
时间:
2011-3-31 12:07
本帖最后由 JesseYoung 于 2011-3-31 12:08 编辑
我不会做,但觉得做财产公证也没错,但那男的理由太恶心了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3-31 12:09
作者:
4QQQQ
时间:
2011-4-1 10:24
有啥不好的?那是为两个人好~万一其中一方后悔结婚了,那就省了分家产方面的很多麻烦~
作者:
danny01
时间:
2011-4-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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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4QQQQ
说的有理!
作者:
minnie1999
时间:
2011-4-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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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istenlils
我觉得很合理啊~这个男人没有错,这个女的脑残了吧,人家爸妈买的房子,凭什么作为婚后财产啊,
婚前财产共振很合理,我觉得不管是有钱的那方还是没钱的那方,都应该做这个,这个是爱情的保障,证明我和你在一起只因为你是你。
簡單來說是這樣沒錯, 可是婚後女主內,好死不死有小孩了 就更不能在外工作 ,那男的不就越來越多前 女的還是一樣沒錢,那是不是女生每做一樣家事
就要跟老公 拿錢 來維持自己的權利!!
再說了 男生 結了又離了 人家也不覺得你髒, 可是在現今 還是有不少人覺得 女生的背景要單純點比較好,不是嗎??
不小心離婚了,那女生的損失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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