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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远距离恋爱整死人~ [打印本页]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8 00:59
标题: 远距离恋爱整死人~
惆怅了……
VJ大大生气了。

抄完作业回寝室兴高采烈的准备给VJ打电话
结果看到他发的两条短信
大意就是最近赶路程很累明天又要奔波很累要休息了
第二条短信梗梗的来了一句:怎么每次都是这样……

然后我哑然了~

远距离恋爱整死人啊~
VJ这两天和dboy开车去中澳
联系不方便
昨天前天悄无声息不回短信不接电话弄得我都万念俱灰了
我从来都不担心谁谁谁出轨啊叛变啊之类之类
只是突发事件太多小概率事件也有发生的可能性
我就是那么提心吊胆忐忑不安充满了危机感

哎……
要死了要死了
这种问题只能自救~
要不只有惨烈牺牲了。

哈……我真理智=。=
作者: petertang    时间: 2008-11-28 03:16
爱他的第一条原则就是相信他
作者: imbonnie    时间: 2008-11-28 03:48
别担心了。他们没事的。他们俩都很有经验,不会有什么事的。
过几天不就回来了么,很快的。。。已经28号了。。。

小MI乖。
作者: justin    时间: 2008-11-28 06:36
远距离恋爱,确实是个问题
作者: ﹎īναńсе    时间: 2008-11-28 08:15
彼此信任 珍惜和体谅对方 其实还好
作者: 米家    时间: 2008-11-28 10:52
男人有时候是像小P孩一样,要就着他们的脾性。哄哄滴。
$em04$
作者: 茶叶    时间: 2008-11-28 11:03
那就快点过来澳洲    免得 VJ 相思之苦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8 12:10
原帖由 petertang 于 2008-11-28 03:16 发表
爱他的第一条原则就是相信他
我米有不相信他挖=。=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8 12:11
原帖由 imbonnie 于 2008-11-28 03:48 发表
别担心了。他们没事的。他们俩都很有经验,不会有什么事的。
过几天不就回来了么,很快的。。。已经28号了。。。

小MI乖。


大宝~$em31$ 你这话说的=。=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8 12:13
原帖由 justin 于 2008-11-28 06:36 发表
远距离恋爱,确实是个问题

最恼火的就是
我看到那条短信过后连解释的想法都没有咯

然后我一哈头都大了=。=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8 12:15
原帖由 ﹎īναńсе 于 2008-11-28 08:15 发表
彼此信任 珍惜和体谅对方 其实还好

汗……
我持反面观点~
作者: imbonnie    时间: 2008-11-28 13:50
原帖由 Vivid_o 于 2008-11-28 12:11 发表


大宝~$em31$ 你这话说的=。=



额。。。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俩对出行都很有经验。。。
不是别的额。。。。。。。。。。。
作者: 晴天娃娃    时间: 2008-11-28 16:31
我是玩不了咯,不适合俺
以前试过,坚持不到1年 ,实在不行
朋友里也有很多,大多坚持不到6个月
什么信仰啊,决心啊,完全精神层面上的, 到了现实面前,实在轻如鸿毛

[ 本帖最后由 晴天娃娃 于 2008-11-28 16:33 编辑 ]
作者: 阿硭    时间: 2008-11-28 23:47
距离太长是很辛苦的····
作者: 阿硭    时间: 2008-11-28 23:48
反正我是不行的  不适合我  哈哈哈哈~

看好你们嘛~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9 02:54
原帖由 晴天娃娃 于 2008-11-28 16:31 发表
我是玩不了咯,不适合俺
以前试过,坚持不到1年 ,实在不行
朋友里也有很多,大多坚持不到6个月
什么信仰啊,决心啊,完全精神层面上的, 到了现实面前,实在轻如鸿毛

$em80$ 我要打破你们的“六月诅咒”!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29 02:55
原帖由 阿硭 于 2008-11-28 23:48 发表
反正我是不行的  不适合我  哈哈哈哈~

看好你们嘛~

怎么都没有个鼓励的=。=
好,你这句我当鼓励收了~
作者: 大T木    时间: 2008-11-29 14:23
楼主=小孩!!!!
作者: mike8haomao    时间: 2008-11-29 14:27
用句老话来打气,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晴天娃娃    时间: 2008-11-29 21:54
原帖由 大T木 于 2008-11-29 14:23 发表
楼主=小孩!!!!


嗯,同意。
看来这位同志是过来人
作者: Mr.B    时间: 2008-11-29 21:54
小mi~加油哈!
我们会在一起的^^mua!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30 01:36
原帖由 大T木 于 2008-11-29 14:23 发表
楼主=小孩!!!!

$em80$ 我不是小孩=。=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30 01:36
原帖由 Mr.B 于 2008-11-29 21:54 发表
小mi~加油哈!
我们会在一起的^^mua!

嗯。$em04$
作者: 大T木    时间: 2008-11-30 11:52
标题: 回复 22# Vivid_o 的帖子
你不承认你不是小孩,不代表你不是啊。。。
不过,重要的是MR。B喜欢才是最重要的啊。。。。。
作者: Vivid_o    时间: 2008-11-30 16:58
原帖由 大T木 于 2008-11-30 11:52 发表
你不承认你不是小孩,不代表你不是啊。。。
不过,重要的是MR。B喜欢才是最重要的啊。。。。。

首先我要说!我真的不是小孩子挖……
其次!重要的是我喜欢Mr.B好伐=。=
我才是老大~
作者: Adiós-火星    时间: 2008-12-3 10:41
"重要的是我喜欢Mr.B.."


哈,很好,很直接,加油吧,你到底什么时候来这里和VJ团聚?

作者: alice    时间: 2008-12-3 13:59
哈哈~ 既然喜欢了 多远也要坚持下去~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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